花蓮縣政府回收路權,將大型路跑、自行車活動統一委外經營,因適法問題招標作業一再延宕,跑友憂心連辦14年的太魯閣峽谷馬拉松可能在今年中斷,花蓮縣府觀光處長蘇意舜18日說「就算流標,縣府也會與縣體育會合辦,不管哪個單位辦,一定會辦!」太魯閣峽谷風景世界聞名,每年太魯閣峽谷馬拉松開放報名,總是瞬間秒殺,近年報名人數更突破萬人,吸引來自世界各國好手參加,早已發展成國際知名的馬拉松賽事;往年11月舉行的賽事,在9月就完成報名,今年卻因花蓮縣府遲未完成路權招標,讓人擔憂賽事恐無法如期舉行。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花蓮縣府今年宣布將路跑、馬拉松、自行車等相關活動,統籌委託廠商經營,1期15年,公共工程委員會6月5日發函,認為路權15年期限過長,不符採購法第6條第1項所定應以維護公平合理原則,經花蓮縣府派員解釋,公程會15日再度來函,認為花蓮縣府將路權提供廠商籌辦活動,由廠商自負盈虧,縣府酌收權利金、回饋金,得標廠商未獲縣府編列預算支任何對價,非屬於採購法第2條的「勞務委任」,不適用採購法。蘇意舜表示,縣府推動運動賽事法制化,得標廠商須支付約1億8000萬權利金給縣府外,每年從營收中回饋10%,收益用於社會福利等公益支出,而且此案未排除公益團體舉行相關活動申請權利,公益活動無須透過得標廠商,可循一般管道向縣府申請路權。蘇意舜說,往年由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舉辦的太魯閣峽谷馬拉松,今年計畫由縣府主辦、花蓮縣體育會承辦,招標作業已無爭議,縣府可依民法與廠商簽約,預計近期完成招標就會開放報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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